新天绿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涛)

查股网  2024-03-27  新天绿能(600956)公司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涛)

本人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涛,53岁,现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物联网工程系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硕士生导师,获河北工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本人自1993年7月至今在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工作,期间1996年9月至1999年10月在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0

年9月至2013年8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流动站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目前,本人除在河北工业大学任教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外,没有在其他公司兼职。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林涛151514004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其中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各专门委员会运转顺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提名委员会郭英军、曹欣、李连平、尹焰强、林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涛、曹欣、秦刚、郭英军、尹焰强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非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主要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就年度审计结果、中期商定程序结果进行沟通,以确认相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北方基地举办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如下多种方式保障现场工作时间,以期达到更好的履职效果。一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重庆市举办的“2023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第六十九期公司治理专业人士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三是通过公司现场调研、专业研讨会等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严谨、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报告期内,与公司部分投资者及分析师一同参观调研了公司唐山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公司唐山LNG接收站项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各项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做好独立董事服务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做好相关上市规则持续培训工作。公司及时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专题培训,协助独立董事提高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做好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工作。按月向独立董事汇报主要生产经营情况,按季度向独立董事汇报关联交易情况,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前往公司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保障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状况。三是做好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沟通协调保障工作。为

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等主体直接沟通提供条件;同时,积极配合聘请各类中介机构,为独立董事独立发表意见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点事项,以独立、客观、严谨的态度对上述事项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重点监督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情形。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例如续签产融服务框架协议、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受托管理资产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事项通常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非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主要通过认真研读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重点参考会计师

事务所的专业审计意见来支持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报告期内的历次定期报告,我作为董事亦签署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相关财务信息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保持有效性。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主要是基于其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且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有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1名高级管理人员、2名非执行董事及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重点核查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薪酬兑现方案与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一致性,确保相关薪酬兑现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本年公司亦启动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相关议案于2023年12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落地生效,使得独立董事的定位更清晰、职责更明确、保障更充分。年内我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的最新制度要求,并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专题培训。作为新天绿能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

2024年,我将按照独立董事的最新制度要求,认真履职

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涛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