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0958)
会议资料
2024年10月16日
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6日(周三)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15楼会议室召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会议主席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六、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可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全部回答问题的环节控制在30分钟以内。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五、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响应监管号召,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拟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1.11亿元。母公司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22亿元,扣除上年末本公司发行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累积型永续债利息人民币0.83亿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7.39亿元;加上母公司2024年1-6月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29.68亿元,减去本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12.69亿元,减去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0.37亿元,减去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分配人民币
1.55亿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6月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46亿元。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法定盈余公积和交易风险准备,以及按母公司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托管业务风险准备金,四项合计提取人民币8.90亿元。扣除上述提取后,母公司截至2024年6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56亿元。
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统筹考虑,建议公司2024
议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2024年6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43,324股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4,635,147.60元,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06%。
2、公司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