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6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5月6日)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A股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A股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2,262,428,700 | 30.29 | 26.63 |
2 |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23,186,126 | 5.67 | 4.98 |
3 | 上海报业集团 | 309,561,060 | 4.14 | 3.64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4,616,141 | 3.54 | 3.11 |
5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 228,791,342 | 3.06 | 2.69 |
6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27,872,800 | 3.05 | 2.68 |
7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77,625,600 | 2.38 | 2.09 |
8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24,328,872 | 1.66 | 1.46 |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A股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A股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7,055,637 | 1.30 | 1.14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86,766,786 | 1.16 | 1.02 |
注:公司A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A股前十大股东与A股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