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线:市值管理制度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 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以下合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 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 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 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 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 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 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
第四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所有市值管理活 动均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开展。
(二)系统性原则。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协同公司各 部门、下属公司,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遵循市值管理客观规律,结合宏观 经济、行业趋势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 公司质量为核心开展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 市值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市值与 公司价值匹配。
(五)诚实守信原则。坚守诚信底线,担当社会责任, 不误导或欺骗投资者,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的具 体执行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 维护。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 管理工作。
第六条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 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 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
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 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 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匹配。
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 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 排,公司可以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 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 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七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 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 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 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 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
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 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 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 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 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九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具体工作执行部门, 应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 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在公司股价出现 短期连续或者大幅波动情形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及时向董事 会秘书报告。
第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 关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招投标、重要项目进展等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 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 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 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 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 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 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 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为。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 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 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应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实际需 求,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 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 展业务覆盖范围,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内在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可建立长效激励 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 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 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 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 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加现金分红频次, 优化现金分红节奏,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增强投资者获 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 通过上证e 互动、电话、电子邮件、接待来访等方式回复投 资者的咨询;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 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 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加强与机构投 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
(五)信息披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 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与增持:公司可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及股 东增持,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 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 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章监测预警机制与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测市值、市盈率、市 净率等关键指标,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及上述指标 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并设定合理的预警目标值, 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 析原因,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评估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当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时,公司 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查可能涉及的相关事 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等方式说明公司行业状况、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股价充分反映 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 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 格的50%;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悖的,以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 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