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和相 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 年10 月15 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有效期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 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日。2026 年7 月27 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3 号),该批复自下 发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批复并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新增股份登记,但非关 联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 证监会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7 年7 月21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 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