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监事2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海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