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16  株冶集团(600961)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该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条款合理、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 田生文 李志军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