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1月3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董事4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闫友先生、曹晓扬先生、谈应飞先生、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拟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闫友先生、曹晓扬先生、谈应飞先生、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
议案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