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3 月3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 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2,210,7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曙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1.01 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的议案
(张晔)
712,210,741 100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1 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已获通 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鹰、李峰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