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