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4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5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郭波、何俊伟、白钦林、王维、盛勇斌、曹建东、张鹏飞等7人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违规违纪,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以上8人合计持有的公司1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5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