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半年度)》。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半年度)》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诚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诚通财务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储于该财务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安全性有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半年度)》。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文化纸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实施方案》。
叶蒙以党委书记、李战以总经理身份参与该实施方案,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该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实施方案有助于公司加快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文化纸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公司项目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廉洁管理、合规管理”的“六好”标杆工程,同意该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实施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实施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文化纸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实施方案以目标导向、正向激励、平等自愿为原则,方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有利于调动该项目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2、该方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已履行关于本方案的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风险抵押目标责任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