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