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新港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岳
阳林纸办公楼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8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8,377,01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648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叶蒙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经理刘立新作为董事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兰锴出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786,711,617 | 99.7888 | 1,508,781 | 0.1914 | 156,615 | 0.0198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项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该会议决议公告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因章程修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烨、许智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