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复审养牛场建设项目的完成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
复审养牛场建设项目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7月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冀证监函[2024]258号《关于加快复审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管关注函》: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请你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抓紧研究确定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2024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并一致同意聘请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2024年7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并决议聘请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复审单位。
2024年9月1日,公司与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重新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
2024年10月24日,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河北力天审核字[2024]第 3006号复审报告。审核结果如下: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养牛场(东区和西区)、刘家河养牛场、西吴养牛场(北区和南区)建设项目,结算送审金额扣除甲供材及甲供机械之后为508,634,140.08元,二次复审审增金额合计为5,613,558.13元,审减金额为48,089,692.79 元(其中工程量审减金额为27,686,149.58元,利旧项目审减金额为20,403,543.21元),总计审减金额为42,476,134.66 元。
复审报告备注:
1、兴隆庄及刘家河办公室、门卫、围墙、宿舍利旧10,454,013.03元,本次审核已做扣减;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张的补充协议中与之相抵的3个新增牛粪棚费用12,119,038.02元,本次审核未计增加。
2、刘家河 2#、3#、4#、5#牛棚的砖墙墙体利旧及1#料棚、2#料棚的砖墙墙体利旧,利旧费用9,949,530.18元,本次审核已做扣减;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张的补充协议中与之相抵的原硬化路面拆除费用9,474,667.33元,本次审核未计增加。
3、西吴南区16A槽钢,施工单位竣工结算已上报的金额约为7,268,788.22元,本次审核已计扣减。
4、 刘家河4#青储池未完工的部分,施工单位竣工结算已上报的金额约为2,475,770.87元,本次审核已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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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