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实施完成的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存续分立的基本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一致行动人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宁波管箱(存续公司)和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金嘉源纸业”)。本次分立前,宁波管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7,368,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宁波管箱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设公司金嘉源纸业将持有公司267,368,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024年8月7日,宁波管箱与金嘉源纸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详情请见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管箱和金嘉源纸业通知,宁波管箱向金嘉源纸业转让的267,368,879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宁波管箱和金嘉源纸业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宁波管箱 | 无限售流通股 | 267,368,879 | 20 | 0 | 0 |
金嘉源纸业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 | 267,368,879 | 20 |
合计 | 267,368,879 | 20 | 267,368,879 | 20 |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分立完成后,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志源先生。
2、本次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