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逐项表决,每位董事针对自己的薪酬进行了回避,回避后均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林新阳 | 董事长 | 0 | 是 |
| 王乐祥 | 董事 | 0 | 是 |
| 刘继春 | 董事、总经理 | 92.62 | 否 |
| 魏同秋 | 董事、财务总监 | 139.63 | 否 |
| 蒋道军 | 董事 | 0.00 | 是 |
| 向开均 | 董事 | 75.45 | 否 |
| 王全弟 | 独立董事 | 20 | 否 |
| 郭华平 | 独立董事 | 20 | 否 |
| 谢单 | 独立董事 | 20 | 否 |
| 卢永强 | 副总经理 | 124.66 | 否 |
| 徐善彬 | 副总经理 | 108.17 | 否 |
| 沈强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58 | 否 |
| 卫永清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87.94 | 否 |
| 程晨 | 监事(已离任) | 62.44 | 否 |
| 合计 | / | 755.49 |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由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专职为公司服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资总额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能力及工作业绩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和年度激励金,其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月度绩效工资:每年初制定个人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各岗位考核指标及标准,依据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年度激励金: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业绩、个人工作业绩,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履行职务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度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