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位于上海,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一)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