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4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现场竣工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
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议案》公司本次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谨慎、合理作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