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5  海油发展(60096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销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2,7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付款承诺函》有效期开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珠海销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珠海销售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开发”)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2,7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43307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乃广;

主要股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化工原料、石脑油、石油苯、石油甲苯、石油混二甲苯、重芳烃、燃料油、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特种溶剂油原料(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的销售、物流辅助服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批发(不设储存);销售凝析油、稳定轻烃、乙烷、丙烷、丁烷、异丁烷、工业裂解碳五、戊烷、戊烷发泡剂、其他石油制品;燃气销售;技术服务;劳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三虎大道346号生产调度楼202室;

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042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总资产88,658.40万元,负债总额45,358.82万元,归母净资产43,299.58万元,资产负债率51.16%,2023年度营业收入424,447.08万元,归母净利润24,398.94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99,185.79万元,负债总额72,214.01万元,归母净资产26,971.78万元,资产负债率72.81%,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16,352.92万元,归母净利润8,070.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珠海销售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12,7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包括: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荔湾3-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荔湾3-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荔湾3-1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荔湾3-1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一》《番禺34-1、35-1和35-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番禺34-1、35-1和35-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番禺34-1、35-1和35-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番禺34-1、35-1和35-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一》《流花34-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流花34-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流花34-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34-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一》《流花29-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流花29-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流花29-1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29-1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一》《流花29-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流花29-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及《流花29-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29-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一》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2,700.00万元;

《付款承诺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公司就上述各合同所约定的珠海销售的义务向深海开发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的付款承诺。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珠海销售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珠海销售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上述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7,797万元(含本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9,4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5%。以上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