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天津金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新材料”)为中海油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与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参股50%成立的天津金牛 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电源”)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1 年4 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6 月8 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牛新材料提供贷款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为满足生产建设项目资金需要,金牛新材料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 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于2021 年6 月15 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向中国银行借款人民币18,794 万元,借款期限84 个月。2021 年9 月27 日,公 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按照持有金牛电源的股份比例,为金牛新材料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实际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的 50%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担保义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397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9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2026 年6 月17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出具的《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因 金牛新材料触发《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人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 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恶化”等加速还款条款,贷款行中国银行要求立即 归还剩余的全部贷款本息。鉴于金牛新材料已无力偿还剩余债务,中国银行要求 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50%股比代为清偿剩余贷款 本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按照50% 股比将担保履约款4,901.37 万元(包含贷款本金4,869.02 万元、利息32.35 万元) 支付至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金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LJ9R70;
成立时间:2019 年4 月25 日;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钧;
主要股东:金牛电源持股100%;
经营范围:化学品的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锂电池 材料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24 号。
财务状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众环审 字【2026】020025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 金牛新材料资产总额20,057.68 万元,负债总额29,333.67 万元、净资产-9,275.98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1,588.87 万元、净利润-9,724.81 万元。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503.71 万元,负债总额29,243.01 万元、净资产-9,739.30 万元。2026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15.66 万元、净利润 -475.4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履约款支付后,公司对金牛新材料的担保余额为0 元,公司连带责
任保证已履行完毕。
因本次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已形成对金牛新材料的应收债权,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但存在债权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将积极对相关被担保方采取追偿措施,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