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和20亿元(含)人民币中期票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392号)和(中市协注[2024]MTN130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中期票据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
有效。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的要求,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