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庆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源煤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恒源煤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