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年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首席合伙人 | 谭小青 |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245名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56名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超过660人 | |||||
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 收入总额 | 39.35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9.34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8.89亿元 |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4-018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审计客户家数 | 366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4.62亿元 | ||
涉及行业 |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 ||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7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廖志勇 | 1999年 | 1998年 | 2004年 | 2023年 | 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蒋培艳 | 2016年 | 2014年 | 2019年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 |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 唐炫 | 1999年 | 1996年 | 1999年 | 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费用按照成本控制、市场公允的原则,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公司2023年的实际审计费用为246万元。因公司审计范围有所扩展,2024年预计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270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万元) | 2024年度(万元) |
财务报表审计 | 200 | 220 |
内部控制审计 | 46 | 50 |
如因特别情况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董事会将另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