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6 年8 月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 年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副董事长李现曾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0 人,实际参会董事10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国电影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调整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细化管理标准、压实管理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对原《对外投资管 理办法》进行拆分优化,分设《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两 项制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 理办法》《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 / 2
(三)审议通过《修订<反舞弊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制度》。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 定》。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废止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系公司2013 年IPO 辅导阶段制定,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生效。随着资本市场监管规则 的调整,上述两项制度已不再列为强制性独立制度,且相关规范事项已涵盖在其 他现行制度中,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同意废止上述两项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