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生5: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410213号)及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潜在风险,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时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董事会、管理层积极解决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