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生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薪酬政策相关事项
公司拟定的第八届董事薪酬政策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熊先青、肖铁青
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