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3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资本对周村瑞光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