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关于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为广安深能爱众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为广安深能爱众贷款展期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深能爱众”)。广安深能爱众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的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2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安深能爱众投资建设了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并进行生产运营,为确保广安深能爱众的生产经营持续,广安深能爱众拟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深能智慧能源科技公司贷款进行展期,展期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700万元、人民币1800万元(合计人民币3500万元),仍需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按照其
持有广安深能爱众的股权比例(持股35%)为广安深能爱众贷款(总额人民币3500万元)展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爱众新能源对本次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5JL1R05
3.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郑群华
6.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7.主营业务: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充电桩、储能、微电网、城市废水、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业务。
8.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货币出资 | 1428万元 | 51% |
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货币出资 | 980万元 | 35% |
四川深广合作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货币出资 | 392万元 | 14% |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科目 | 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66,807,402.12 | 66,843,947.89 |
负债总额 | 44,140,393.31 | 44,488,833.61 |
股东权益 | 22,667,008.81 | 22,355,114.28 |
科目 | 2022年1-12月(已审计) | 2023年1-3月(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5,157,350.32 | 1,262,453.17 |
利润总额 | -1,534,985.83 | -311,894.53 |
净利润 | -1,534,985.83 | -311,894.5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的相关合同尚未签署,贷款展期的担保具体事宜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贷款展期有效缓解广安深能爱众的资金压力,确保生产经营持续,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4.42万元(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366.1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35%。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