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为3.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能够对新能源公司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本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众综合能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15年)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事项是为了满足爱众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爱众综合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