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的通知: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一致行动人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变动前 | 股份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15,826,488 | 17.51% | 237,465,242 | 19.27%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本次转让行为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爱众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之间的内部持股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完成后爱众集团持股比例和数量(与其一致行动人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在转让前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大宗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截至公告日,爱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增持账户不存在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五)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六)本次大宗交易完成后,爱众集团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会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2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 | 21,638,754 | 1.76% | 0 | 0% |
合计 | 237,465,242 | 237,465,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