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人员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为确保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公司制订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五)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
(六)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异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及其他异动处理事宜;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样本;
(八)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