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1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3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939.720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1月25日
2.授予数量:2,939.7204万股
3.授予人数:169人
4.授予价格:2.10元/股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广安爱众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9.6805万股,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5.8791万股,上述34名激励对象放弃的305.559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0人变更为16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245.28万股变更为2,939.7204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际授予相关事项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核心骨干人员 | 2,939.7204 | 100% | 2.39%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10日出具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验资报告》(XYZH/2024CDAA6B0024号),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收到169位激励对象缴纳的29,397,204股限制性股票出资款61,734,128.40元,其中计入股本29,397,20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2,336,924.40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1,656,994.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61,656,99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939.7204万股,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3月2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32,259,790股
增加至1,261,656,994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8,224,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4%,授予完成后,其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变更为19.6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29,397,204 | 29,397,20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32,259,790 | 0 | 1,232,259,790 |
股份总数 | 1,232,259,790 | +29,397,204 | 1,261,656,994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25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总成本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028年 (万元) |
2,939.7204 | 3,586.46 | 1,206.23 | 1,291.13 | 738.27 | 330.79 | 20.04 |
注:
1.上述成本摊销测算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测算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