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6  广安爱众(6009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需根据未来爱众集团未确权农网资金占用费支付情况确定,计算方式: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实际使用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爱众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爱众集团就本次公司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转下达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投入到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分别为8000.01万元和92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广安区、前锋区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4800.01万元,岳池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200.00万元;2023

年度广安区、前锋区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600.00万元,岳池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600.00万元。水电集团将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至爱众集团农网专用账户,爱众集团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爱众电力”)农网专用账户。

上述关于使用2022年和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事宜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并通过。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有关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需对爱众集团向水电集团支付的农网投资款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资金实际使用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资金占用费为准。爱众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8,224,1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9.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张久龙先生、何腊元先生、刘毅先生和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爱众集团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3.成立时间:1998-12-21

4.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5.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6.注册资本:60,625.5853万元

7.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8.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股权比例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货币出资30,702.3347万元50.643%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6,512.1935万元43.730%
四川省财政厅货币出资3,411.0571万元5.627%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95亿元,净资产52.98亿元,负债88.97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27亿元,净利润1.72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48.51亿元,净资产53.07亿元,负债95.44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88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8,224,1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9.67%。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1.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2.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3.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2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捌佰万零壹佰元整(小写¥48,000,1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2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叁仟贰佰万元整(小写¥32,000,000.00元)。

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

(大写)伍仟陆佰万元整(小写¥56,000,0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小写¥36,000,000.00元)。

甲方将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4.按国家能源局对2022、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并送审,中小型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工作不超过1个月,大型项目不超过2个月;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不超过1个月。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并依据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

5.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2年度、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乙方的股权。

6.如2022年度、2023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2年度、2023年度未确权农网投资款,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且丙、丁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资金占用费从甲方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至农网资金全部确权之日止。

(二)《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应将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按季支付。

2.甲方、乙方、丙方同意,以后年度农网投资合同中关于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均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按照原合同第七条约定,多方达成其他一致意见的除外。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是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和资金占用费的实际支付方,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爱众集团又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拟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14%;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