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
目 录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绵阳发电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三、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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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时间:2024年7月22日14:402.网投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5楼9号会议室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四、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绵阳发电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 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占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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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绵阳发电向银行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发电”)充分发挥独立融资能力,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为绵阳发电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7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7752322360L
3. 成立时间:2003年8月7日
4. 法定代表人:欧居修
5. 注册地址:平武县泗耳藏族乡茶坊村
6. 注册资本:9206.3491万元
7. 经营范围:水电项目投资、开发(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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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出资 | 6,984万元 | 75.8621%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出资 | 2,222万元 | 24.1379% |
9.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3,917.98万元,净资产4,118.30万元,负债89,799.68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518.89万元,净利润-2,058.25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92,974.10万元,净资产2,723.93万元,负债90,250.1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01.28万元,净利润-1,504.7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担保主要内容
1. 担保金额:70,000万元
2. 担保期限:30年(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
3. 担保贷款用途:优先用于置换存量项目融资,剩余资金用于归还股东借款。
4. 担保方式:(1)绵阳爱众自身电站资产抵押辅以本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2)公司所持有的绵阳爱众股权质押。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优化绵阳发电的债务结构,降低其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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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14%,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计入累计担保金额中)。
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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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农网巩固提升工
程项目资金占用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顺利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有关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拟对爱众集团向水电集团支付的农网投资款资金占用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转下达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水电集团投入到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分别为8000.01万元和92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广安区、前锋区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4800.01万元,岳池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200.00万元;2023年度广安区、前锋区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5600.00万元,岳池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3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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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集团将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至爱众集团农网专用账户,爱众集团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农网专用账户。
上述关于使用2022年和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的事宜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并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3.成立时间:1998-12-21
4.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5.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6.注册资本:60,625.5853万元
7.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8.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 货币出资 | 30,702.3347万元 | 50.643%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出资 | 26,512.1935万元 | 43.730% |
四川省财政厅 | 货币出资 | 3,411.0571万元 | 5.627% |
9.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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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1.95亿元,净资产
52.98亿元,负债88.97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33.27亿元,净利润1.72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48.51亿元,净资产53.07亿元,负债95.44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88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8,224,10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19.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担保触及条件: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约定将水电集团投资款转增为爱众集团股权的,则针对未确权农网投资款,爱众集团应按水电集团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水电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公司和岳池爱众电力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未确权农网投资款*银行贷款利率*担保期限,具体金额以实际资金占用费为准。
3. 担保期限: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至农网资金全部确权之日止,具体期限以实际担保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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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反担保措施:爱众集团就该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1. 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2. 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3. 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2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捌佰万零壹佰元整(小写¥48,000,1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2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叁仟贰佰万元整(小写¥32,000,000.00元)。
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3年度农网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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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伍仟陆佰万元整(小写¥56,000,0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县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叁仟陆佰万元整(小写¥36,000,000.00元)。
甲方将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4. 按国家能源局对2022、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工程结算并送审,中小型项目造价结算审计工作不超过1个月,大型项目不超过2个月;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不超过1个月。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并依据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
5. 根据前述2012年已签署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书》关于农网项目后期投资的约定,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2年度、2023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乙方的股权。
6. 如2022年度、2023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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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后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2年度、2023年度未确权农网投资款,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且丙、丁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资金占用费从甲方农网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至农网资金全部确权之日止。
(二)《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1. 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应将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按季支付。
2. 甲方、乙方、丙方同意,以后年度农网投资合同中关于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均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的约定执行;按照原合同第七条约定,多方达成其他一致意见的除外。
(三)《反担保保证合同》
甲方(担保保证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保证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主债权:被保证的主债权为甲方履行投资合同项下担保责任后所形成的对甲方追索权,其金额为乙方承担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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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项下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2. 保证范围:投资合同项下债权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实现债权而承担的费用。
3. 保证方式:(1)乙方的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信用保证;(2)当乙方不按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履行担保责任。
4. 保证期间:甲方依投资合同约定对外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期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是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和资金占用费的实际支付方,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爱众集团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不存在逾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3. 爱众集团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4.99亿元,占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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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14%,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计入累计担保金额中)。
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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