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箱形式发出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为重庆碳博能源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