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正军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经营方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三)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能源工程”)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10KV配电工程安装服务,交易金额为
736.03万元,已签订《专业发包合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378.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率为0.54%。
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何腊元先生、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能源工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2)。
(四)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会议同意解除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爱众新能源”)增资扩股合同,本次解除增资扩股合同后,爱众新能源恢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4.5亿元减资至原注册资本1亿元。
关联董事余正军先生、何腊元先生、谭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增资扩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3)。
(五)审议通过《关于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水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退出拉萨金鼎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拉萨金鼎”)份额及其涉及的5家水电站项目公司。爱众资本先将直接持有的5家水电站项目公司各33.33%股权合计以9,487.00万元价格转让给拉萨金鼎,再将持有的拉萨金鼎全部份额以25,210.5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