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关于使用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5 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含前锋分公司,简称“广安爱众电力”)、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 限公司(简称“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 团”)投入到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 区、岳池县2025 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请股东会审批。
?过去12 个月内(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爱众集团、 水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0,788.38 万元,另公司与爱众集团发 生其他关联交易79.00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 年6 月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5 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广安爱众电力(含前锋分公司) 及岳池爱众电力使用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爱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 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788.38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 钱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 并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过去12 个月内(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爱众集团、水 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0,788.38 万元,另公司与爱众集团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79.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49,808,008 股,持股比例为19.80%;水电集团为公司第二股东,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其持有 公司股份149,717,599 股,持股比例为11.8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成立时间:1998-12-21
注册资本:101,661.6977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绪华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 号
主要股东: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持股51.8609%,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44.7838%,四川省财政厅持股3.3553%。
主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等。
2.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7699768039
成立时间:2004-12-17
注册资本:363,770.37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健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 号
主要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7.746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9.1633%,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45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6.5452%。
主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
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广安爱众电力(含前锋分公司)、岳池爱众电力拟使用水电集团投入到控股股东爱 众集团的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2025 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共计10,788.38 万元,其中,投入到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5 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6,379.72 万元,投入到岳池县2025 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4,408.66 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丙 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戊方:广安市 广安区财政局。
1.甲方作为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出资人,根据 四川省发改委下达的2025年农网项目批复文件、国家及四川省农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等,向乙方投资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
2.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按省发改委批复投入丙方、丁方进行农网巩固提升项目建设 改造,并确保按批复文件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政策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3.甲方投入到丙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 写)陆仟叁佰柒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63,797,200.00元);甲方投入到丁方岳池 县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为:(大写)肆仟肆佰零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 ?44,086,600.00元)。
甲方先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农网专用账户,乙方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别 划转至丙方、丁方农网专用账户。
4.按国家能源局对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项目的建设要求,乙、丙、丁三方承诺上述 投资项目按发改委批复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甲、乙、丙、丁、戊五方同意在对本协议所涉2025年度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竣 工验收后,即对投入乙方所属企业丙方丁方的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款转增为甲方所持 乙方的股权。
6.如2025 年度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 投资款转增为股权的,则针对2025 年未确权农网投资款,自甲方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 至该笔资金全部转增为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之日,乙方应按甲方与银行签署的相关贷款 合同约定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乙方在原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十三个月内,未按约定将甲方投资款转增为 股权的,应在收到甲方催收通知后20 日内将前期所欠资金占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以后按季支付。
7.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有权收回所投本金 及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 鉴定费等);有权要求乙、丙、丁三方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有关政策和四川省统一安排部署的要求, 有利于公司在广安区、前锋区及岳池县供电网络的优化,改造提升农村电网质量,属于 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6 日,公司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5 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广安区、前锋区、 岳池县农网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属于公 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程 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5 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议案》,关联 董事蔡松林先生、周绪华先生、何腊元先生、钱刚先生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 个月内(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爱众集团、水 电集团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0,788.38 万元,另公司与爱众集团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79.00 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