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公司前期已将合规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此次更名后,公司将同步调整《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名称表述。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