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关于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证券投资预算的议案》,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预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通过量化交易、资产配置等现金管理手段进一步盘活资产、优化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公司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预算额度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金融证券资产规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含)2023年末金融证券资产存量规模。授权自2024年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批通过2024年预算额度止。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包括:证券类公私募基金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类信托、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和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严禁投资该范围以外的其他产品。
(四)金融证券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风险揭示及控制措施
金融证券投资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投资策略、专业能力、风控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将不断加强团队专业能力建设,提高金融科技水平,提升系统性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将遵循“规范运作、资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风险适度的产品,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应收益。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