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股权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结合经营发展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4年度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予以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公司三级子公司霍尔果斯汇鸿苏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其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汇鸿苏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霍尔果斯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霍尔果斯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清算注销霍尔果斯
公司不涉及人员安置,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产生重大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所涉子公司清算注销登记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2: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