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马奕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诸南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诸南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济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夏雪玲女士、邹希先生、张俊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雪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郑毅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冯晨钊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顾剑波先生、诸南虎先生、徐彦迪先生三位董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顾剑波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垚先生、余斌先生、张志旺先生三位董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独立董事高垚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彦迪先生、余斌先生、高垚先生三位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独立董事徐彦迪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司清算注销子公司宁波前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清算注销相关事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