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及总经理年薪均为59.83万元,公司2022年度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和董事会秘书等副职领导人平均年薪不超过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的0.825倍。董事长、总经理2020-2022 年度任期激励收入均为22.41万元,副职领导人2020-2022 年度任期激励收入为董事长、总经理的0.8倍。任期激励收入按照4:3:3比例分别于2023年、2024年、2025 年计发。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关联董事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邹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邹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65%股权以
6,603.6555万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邹希先生回避表决。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