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宁波能源(600982)公司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抵押、质押的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以其不动产、机器设备抵押以及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规模均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原《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