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