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自 2024 年 4 月 3 日起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23,9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3%。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