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关于托管协议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25  宁波能源(600982)公司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托管协议到期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委托管理其旗下能源类资产,托管期限为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管理费为500万元/年。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49)。

受托管理期间公司尽力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已完成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的收购。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06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临2021-069)、《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1-071)。

上述托管协议于2024年5月24日到期,因开投集团仍存在部分能源类资产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且其盈利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继续受托管理开投集团能源类资产,受托期限拟从2024年5月25日开始。公司将在完成相关审批程

序后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