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变更前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的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 |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改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