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董事楼松松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汪沁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汪沁女士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