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以人民币4,200.265万元受让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能投资”)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津市宁能”)25%股权。该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
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免于履行
董事会决策程序,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4,200.265万元受让绿能投资持有的津市宁能2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津市宁能100%股权。上述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免于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 |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6-15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夏雪玲 |
商业登记证号码 | 58515962 | ||
注册地址 | 中国香港 | ||
经营范围 | 投资业务及贸易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5-08-23 |
注册资本 | 111,762.7485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马奕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33020061026285X3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9-29 |
注册资本 | 19,300 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蔡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430700MA4Q09W49Q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嘉山街道杉堰村胥家湖路38号(新城路以东、胥家湖路以北)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石灰和石膏销售;肥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定价情况
2024年11月5日,杭州禄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2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禄诚评报【2024】098号)。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801.06万元,与账
面所有者权益相比增加692.97万元,增值率4.30%。本次交易涉及的津市热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801.06万元。本次协议转让25%股权价格为4,200.265万元。
(三)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股权转让前 | 本次股权转让后 | ||
认缴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认缴额(万元)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宁波能源 | 14,475.00 | 75 | 19,300.00 | 100 |
绿能投资 | 4,825.00 | 25 | 0 | 0 |
合计 | 19,300.00 | 100 | 19,300.00 | 100 |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实施资源优化整合,服务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